目前, 為使疼痛分類更加確切和完善, 結合神經系統功能狀態將疼痛分為: 生理性疼痛, 指神經系統功能正常時所產生的疼痛; 病理性疼痛, 指神經系統本身病變所致疼痛。
1、生理性疼痛 (Physiological pain)
傷害性感受器對即將作用于身體的損傷起預警作用。 在某些情況下, 如關節和韌帶的疼痛提示需要改變姿勢; 口腔的疼痛則提示所咀嚼的食物太燙, 將會傷害黏膜。 換言之, 生理性疼痛是保護性的, 是健康和生存所必需的反應。
體表痛、 深部痛 (如關節、 肌肉痛等)、 內臟痛、 牽涉痛及各種非神經源性腫瘤性疼痛等均屬生理性疼痛。
激痛點引起的疼痛,也大多屬於生理性疼痛。
2、病理性疼痛 (Pathological pain)
多系周圍神經末梢到各級中樞的任何—部分受損時所出現的疼痛。 臨床常見的病理性疼痛如下:
①灼性神經痛 (pathological pain): 此類疼痛多發生于周圍神經的不完全性損傷, 特別在交感神經纖維豐富的正中神經或脛神經部分性中斷時,通常在受傷1~2周后出現, 性質為彌漫性燒灼樣疼痛, 陣發性加劇。
對傷肢局部的任何輕微或對身體其他部位的較強烈刺激, 甚至噪聲、 強光或可引起情緒反應的任何因素, 都可能觸發或加劇疼痛; 如果阻斷相應的交感神經節, 可暫時緩解疼痛。
灼性神經痛的發生機制有兩個: —是損傷部位的神經發生短路, 使交感神經纖維的傳出沖動經傷害性感受器傳人纖維回傳; 二是部分受損的神經膜以及神經瘤內的神經芽枝, 對去甲腎上腺素異常敏感, 且可引發傷害性刺激沖動。 這些傳人沖動作用于脊髓側角的交感神經細胞, 后者再發出異常沖動至外周, 反射性地引起各種自主神經癥狀。
②幻肢痛 (Phantom Pain): 截肢后患者依然有肢體存在的幻覺, 即稱幻肢, 其中部分患者的幻肢發生劇烈疼痛稱幻肢痛。 據研究, 如果被截肢體原來就有病痛, 則更易發生幻肢痛, 且部位和性質都可能與截肢前的痛非常相似。 其產生機制包括: 截肢后經由粗纖維進人脊髓非特異傳導通路的抑制性沖動減少, 以致膠狀質或突觸傳遞系統的興奮性異常增高; 由于失去—部分傳入纖維后, 原來接受其突觸傳遞的脊髓灰質神經細胞由其他神經纖維發出的分支投射支配, 結果發生幻肢痛。
③殘肢痛 (Stump pain): 截肢后的肢體殘端發生的劇烈疼痛。 對所有截肢而言, 在大神經切斷端均有神經瘤, 其主要由細髓鞘纖維和無髓鞘纖維的芽枝組成。 這些纖維不斷地自發放電, 因此該殘端局部皮膚極度敏感, 任何輕微觸碰即可引起疼痛加劇。 如果在殘端處做浸潤麻醉,常能緩解疼痛。
④痛性麻木 (painful anesthesia, analgesia dolorosa): 指周圍神經或腦、 脊神經感覺根破壞中斷后, 其分布區的感覺消失, 經過幾天或幾周后, 該麻木區所出現的感覺不適和疼痛, 并慢慢加劇。 例如, 為治療頭痛行后根切除術后, 患者卻出現了難以忍受的痛性麻木。 其原因可能是由于喪失了正常的傳入信息后, 在中樞內形成—過度活躍的慢性放電灶, 造成相應的完全麻木區的感覺不適和疼痛。
⑤中樞痛 (Central pain): 指因中樞神經系統病變累及脊髓丘腦通路或后束—內側丘系后, 所引起的疼痛或 (和) 感覺不適。 中樞神經系統自脊髓后角至大腦皮質的任何水平的損害, 均可產生中樞痛, 但性質各異, 如: 大腦皮質感覺區病變多引起感覺異常; 丘腦痛為最典型和最劇烈的中樞痛, 表現為對側肢體自發的彌散性和難以忍受的持續性灼痛或鉆痛, 陣發性加劇; 脊髓后角病變 (脊髓空洞癥、 髓內腫瘤) 可引起相應節段感覺神經分布區域內出現自發性定位不清的劇烈緊束性疼痛; 脊髓痛覺傳導束受損時, 多顯示病灶平面以下肢體的彌散性疼痛。
中樞痛產生的機制復雜, 目前尚無定論。 總的看法是: 當中樞神經系統功能完整時, 傳人感覺沖動按—定時間序列和空間分布到達中樞,經中樞調整后形成正常的感覺。 若中樞神經系統傳人通路某—環節發生病變時, 傳人沖動的正常時空構型受到破壞, 再由中樞不正常的調整作用, 就可能產生異常的感覺乃至痛覺。
⑥皰疹后神經痛 (Post herpetic neuralgia):是指帶狀皰疹病毒侵及脊髓后根神經節或半月神經節, 引起脊神經或三叉神經眼支分布區出現放射痛或灼痛, 并伴有皮膚分布區的痛覺過敏和水皰出現。 此時, 即使輕微觸動局部毛發也可能引起非常劇烈的痛感。
發生機制: 可能由于正常沖動傳人形式的改變和粗纖維的中樞抑制作用喪失后, 二級感覺神經元興奮性增高而呈癲痛樣放電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