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衛組織在官方聲明中稱,新冠長期症狀,就是新冠後遺症。
世衛組織2021年10月6日首次公布「新冠長期症狀」的官方臨牀定義。這一症狀通常發生在已確診或可能被新冠病毒感染的人身上,通常「在染疫後3個月內出現、持續至少2個月,並且無法由其他診斷解釋」。
常見的「新冠長期症狀」包括疲勞、呼吸急促和認知功能障礙,通常會影響日常生活。另外,患者也可能胸痛、嗅味覺失靈、肌肉無力和心悸等情況,甚至對肺部、心血管和神經系統等多個身體部位以及心理健康產生長期影響。
這就是說,符合新冠後遺症的定義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上述癥狀是在感染新冠肺炎三個月內出現。
2:症狀持續出現時間超過2個月以上。
3:這些症狀無法由其它診斷解釋。
國外許多中醫師運用中醫中藥與鍼灸在防治這些新冠後遺症方面,到得了顯著的進步,受到了中醫同行們的廣泛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