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急性痛
急性痛指近期產生且持續時間較短的疼痛, —般來說, 急性痛的時間不超過 3 個月。 常見的急性痛主要包括術后痛、 分娩痛、 外傷痛或運動傷痛、 燒傷痛、 燙傷痛、 晚期癌痛、 急性神經痛等。手術或創傷等組織損傷導致炎性介質釋放, 從而激活外周傷害感受器,傷害性信號經脊髓上行傳導束傳導至丘腦和大腦皮質, 這些信號在中樞進行整合后使人產生疼痛感覺。
急性痛是—種復雜的令人不愉快的感覺、 知覺及情緒上的感受, 并伴有某些自主的、 生理學的及情緒上的行為反應。 急性痛均由皮膚、 深部結構、 內臟的損傷和 (或) 疾病、 肌肉或內臟的功能異常產生的有害刺激而誘發。 由于有效的治療和 (或) 疾病、 損傷的自限性結果,疼痛及其伴隨反應通常在幾天或幾周內消失。 但是, 治療不當會引起急性痛持久及其病理生理學改變增加, 致使疼痛發展為慢性。
短暫的急性痛, 如某人在觸及燙物或踩著尖銳的物體時, 可迅速引起肢體的立刻回縮, 以免進—步損傷。 同樣, 內臟疾病的急性痛如闌尾炎, 也會迫使患者求醫診治。 普遍認為急性痛有重要的生物學功能, 是機體處在危險或存在有害刺激時的信號, 提醒人們采取必要的行為防止進—步損害。而且, 與損傷或疾病有關的急性痛, 往往伴有某些節段或節段上的反射反應, 有助于維持內環境穩定, 如增加通氣、 心排血量,升高血壓及增加心肌、 大腦、 骨骼肌等 “重要器宮” 的灌注, 并伴發減少皮膚、 胃腸道及泌尿生殖系等 “非重要器宮” 的血供, 這些生理學改變具有重要的保護性功能。
但值得強調的是, 不是所有的急性痛都有保護性功能, 有的還有病理生理學效應。除此之外, 劇烈的急性痛可引起長時間的嚴重的情緒失調, 損害患者的精神健康, 反過來影響患者與家庭及社會的關系。
激痛點引起的疼痛,通常屬於急性疼痛範圍。但是,如果長期得不到有效的治療,慢性化的趨勢也很常見。
2、慢性痛
1986 年 IASP規定疼痛持續或間歇性持續 3 個月以上稱為慢性痛。 現在規定慢性痛是指—種急性疾病過程或—次損傷的疼痛持續超過正常所需的治愈時間, 或間隔幾個月至幾年復發, 持續 1個月的疼痛。 因為許多急性疾病或損傷治愈的時間為2~4周, 最多6周,如果在治愈后 1個月疼痛仍呈現, 就應考慮是慢性痛 (見下表)。 此種疼痛可能是—種持續存在的疼痛, 也可能是—種反復、 間歇性存在的疼痛; 可能與組織疼痛有關, 也可能無關。
慢性痛按其起因又分為炎性痛和神經病理性痛, 它們在軀體和內臟組織均可產生。 炎性疼痛是由創傷、 細菌或病毒感染以及外科手術等引起的外周組織損傷導致的炎癥引起的疼痛, 表現為局部紅、 腫、 灼熱感和功能障礙, 在損傷區域有原發痛和自發痛, 損傷區周圍有繼發痛。 神經病理性痛是由創傷、 感染或代謝性疾病引起的神經損傷所造成的, 也伴有自發痛。
急性疼痛與慢性疼痛的區別
急性痛 慢性痛
持續時間短暫 ( <3 個月) 持續時間較長 (≥3 N6 個月)
病因明確 病因可能不明
可估計預后 預后不明
常規應用鎮痛藥物治療 需多學科綜合治療